关于做好科级干部退休工作的通知
作者:不详 来源:石门党建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9日 浏览次数:12584
关于做好科级干部退休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区党委,农林场、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切实做好科级干部退休工作,促进干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务员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退休制度,凡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科级干部,所在单位应在其到龄的当月报县委组织部批准退休和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退休时间以到龄的当月为准。
二、凡要求提前退休的科级干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所在单位应事先按程序报县委组织部批准。
三、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科级干部的退休:
1.确定退休人员名单。年初,县委组织部将本年度内到龄应退休的科级干部名单通知到各单位,各单位要认真核对,并通知干部本人。如有异议,应及时衔接。干部本人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提出异议的,由单位政工人员到县委组织部档案室进行核查,确需认定或更改的,须在退休前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审定。
2.退休谈话。乡镇区科级干部到龄委托乡镇区党委书记谈话;县直单位科级干部到龄,曾担任过正科级单位党政正职的由县委组织部分管部长谈话,其他干部委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谈话要做好记录,谈话记录交县委组织部存档。
3.下发退休通知。县委组织部下发退休通知,一般在月底前下发。各单位应主动衔接,及时到县委组织部领取《退休通知》。
4.办理退休手续。各单位凭《退休通知》到县人社局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证》,再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组审核盖章,然后将有关资料按规定报送县委组织部档案室及相关部门。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强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以确保国家退休制度的落实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出口的畅通。
附件:1.科级干部退休工作流程图
2.干部退休谈话记录
中共石门县委组织部
2014年2月12日
附件1
科级干部退休工作流程图
确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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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科级干部档案年龄计算退休时间,确定到龄退休人员名单下发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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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核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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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认真校核,并通知本人,由本人签字确认。校核完毕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报干部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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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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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通知明确的范围进行退休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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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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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下发退休通知,各单位及时到县委组织部上交谈话记录、领取退休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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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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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凭退休通知到县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核准退休费,领取退休证,并报送相关部门。 |
附件2
干部退休谈话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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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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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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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龄退 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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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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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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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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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 录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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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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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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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谈话记录原件单位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报送县委组织部。